200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综 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200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已经2004年5月28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   

  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海 洋 环 境
  状况


  2003年,全海域二类海水面积约8.0万平方公里,比上年减少3.1万平方公里;三类海水面积约2.2万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0.3万平方公里;四类海水面积约1.5万平方公里,比上年减少0.3万平方公里;劣四类海水面积约2.5万平方公里,减少0.1万平方公里;其余为一类海水,总体污染趋势有所减缓。

  2003年,近岸海域污染有所减轻。近岸海域237个监测点位中,一、二类海水比例占50.2%,较上年上升0.5个百分点;四类、劣四类海水比例占30.0%,较上年下降5.9个百分点。

  影响我国近岸海域水质的主要污染因子是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部分海域石油类、铅和化学需氧量超标,个别海域溶解氧、铜和汞超标。

全国近岸海域水质类别

  四大海域水质 黄海和南海水质总体上较好,一、二类海水比例分别达到68.7%、57.9%,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9.5个百分点和6.5个百分点。渤海水质有所改善,一、二类海水比例达到50%,比上年提高11.9个百分点。东海水质较差,无一类海水,二类海水占30.4%。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近岸海域海水 广西、海南沿海海水水质较好,一、二类海水比例均达到70%以上。天津、浙江、江苏沿海海水水质较差,上海海水水质很差。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类别

  赤潮 2003年全海域共发现赤潮119次,累计面积约14 550平方公里。其中,在赤潮监控区内发现赤潮36次,累计面积近1 500平方公里。

  2003年赤潮发生的主要特点为:时段长、高发期集中、持续时间延长。全年12个月均有赤潮发生,黄、渤海赤潮主要集中在夏季,高发期在7~8月;东海从春末至秋末均有赤潮发生,高发期在5~9月;南海赤潮四季均有发生,但5~9月为高发期。长江口及浙江近岸和近海海域从4月中旬至7月初发生赤潮近40次,且持续时间长,最长持续35天。

  大面积赤潮增加、区域集中。全海域共发生100平方公里以上的赤潮27次。其中,500平方公里以上的赤潮8次,大面积赤潮仍集中在长江口和浙江沿海,累计面积超过10 000平方公里。东海赤潮发生次数和累计面积分别约占全海域的72%和89%。

  有毒有害藻类增加 黄渤海海域赤潮生物多为可对鱼类产生危害的夜光藻(Noctiluca scintillans)、海洋卡盾藻(Chattonella marina)和赤潮异湾藻(Heterosigma akashiwo);长江口和浙江沿海6月下旬之前赤潮生物种类多为甲藻类的具齿原甲藻(Prorocentrum triestinum),后期主要为硅藻类的中肋骨条藻(Skeletonema costatum);福建与广东沿海发生的赤潮时间相对较分散,面积较小,但有害赤潮生物种类较多,如亚历山大藻(Alexandrium sp.)、米氏凯伦藻(Karenia mikimotoi)、倒卵形鳍藻(Dinophysis fortii)、海洋卡盾藻(Chattonella marina)、赤潮异湾藻(Heterosigma akashiwo)和球形棕囊藻(Phaeocystis globosa)等。
  措施与行动

  “禁磷”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 目前环渤海四省市已实现全域“禁磷”,城市污水中磷含量明显降低。

  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取得进展 “十五”期间,环渤海四省市“计划”安排建设各类项目286个,需总投资296.7亿元。截至到2003年底,完成88个,在建104个,未动工94个,分别占总数的31%、36%和32%;完成投资120.3亿元,占计划投资的41%,其中国家投资15亿元,占已完成投资的12.5%。四省市的项目开工率都在60%以上,河北省的项目开工率达到86.8%。在已建成的项目中,有城市污水处理厂21座,占项目总数的23.6%,形成处理能力89.6万吨/日,占规划总处理规模的13.6%。

  海水浴场暑期海水水质周报 2003年6~9月,国家环保总局继续开展主要沿海城市海水浴场水质监测,共发布17期《海水浴场水质周报》。

  海洋保护区建设 至2003年底,全国已建成各类海洋自然保护区80余个,其中,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24个。保护了具有较高科研、教学、自然历史价值的海岸、河口、岛屿等海洋生境,保护了中华白海豚、斑海豹、儒艮、绿海龟、文昌鱼等珍稀濒危海洋动物及其栖息地,也保护了红树林、珊瑚礁、滨海湿地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

声 环 境
状况

  道路交通噪声 统计的401个城市中,13个城市属重度污染,占3.2%;21个城市属中度污染,占5.2%;50个城市属轻度污染,占12.5%。141个城市交通声环境质量较好,占35.2%。176个城市声环境质量好,占43.9%。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程度比例

  47个环保重点城市中,5个城市属轻度污染,24个城市交通声环境质量较好,18个城市交通声环境质量好。

  2003年度47个环保重点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比较

  区域环境噪声 统计的352个城市中,2个城市(陕西的延安和辽宁铁岭)属重度污染,占0.6%;9个城市属中度污染,占2.5%;150个城市属轻度污染,占42.6%。178个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占50.6%;13个城市等效声级低于50分贝(A),声环境质量好,占3.7%。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污染程度比例

  47个环保重点城市中,21个城市属轻度污染,24个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2个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好。

  2003年度47个环保重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比较

  措施与行动

  高考期间噪声管理 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各地继续坚持在中考和高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管理,特别是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

  噪声达标区建设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噪声达标区建设要求,全国已建设成3573个噪声达标区,比上年增加5.9%;面积20386.4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27.0%。

辐 射 环 境
状况


  全国辐射环境质量 2003年度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表明,北京、天津、重庆、吉林、河北、浙江、贵州、宁夏、南京、济南、青岛、福州、南宁、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包头、伊宁等省、市辖区内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为37.5~69.8nGy/h,在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时的本底水平值42.9~92.6nGy/h范围内。

  北京、包头、石家庄、南京、长沙、南宁、贵州、乌鲁木齐等省市空气中氡浓度为6.0~51.0Bq/m3,与历年监测结果基本一致,其中室内氡浓度低于国家颁布的《住房内氡浓度控制标准》,但包头市环境空气中气土 子体与氡子体α潜能之比为0.72,为我国平均水平的3.6倍,上海、天津、石家庄、青岛、杭州、西安等市环境气溶胶总α、总β放射性比活度保持正常水平。

  2003年部分省、市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变化趋势

  污染源周围辐射环境 2003年,浙江秦山核电基地与广东大亚湾/岭澳核电站安全、正常运行。

  秦山核电基地各核电厂全年放射性流出物的排放量低于国家规定的限值,周围环境γ辐射剂量率略有升高。在秦山核电基地气载流出物排放的主导方位气氚含量为<5.2~386.7mBq/m3·air,平均值为128.5±107.8mBq/m3·air,略高于运行前本底值。在其它各种环境介质中,核电厂排放的放射性核素浓度均在核电厂运行前的本底涨落范围内。

  2003年广东大亚湾/岭澳核电站周围环境γ辐射剂量率和空气中放射性核素含量仍保持在核电站运行前的天然本底水平。在西大亚湾海域中,除海水氚的含量为<1.3~70.7Bq/L外,其余人工放射性核素含量均在本底涨落范围内。在海洋水生生物牡蛎样品中,可监测到核电厂排放的关键核素110mAg ,其范围为0.06~0.27Bq/kg·鲜,年平均值为0.14 Bq/kg·鲜。在其它各种环境介质中,核电站排放的放射性核素浓度均在核电厂运行前的本底涨落范围内。

  电磁辐射污染源 监测结果表明,除个别移动通信基站架设天线的楼顶平台电磁辐射水平超过国家有关标准外,绝大部分基站周围建筑物室内及环境敏感点的电磁辐射水平均符合国家《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的限值;部分500kV高压输电线周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广播电视发射台,周围距天线较近的部分高层建筑楼顶平台和居民住宅窗口等敏感点的电磁辐射水平超过国家电磁辐射防护规定,而距发射塔天线较远、楼层较低或不直接面向发射塔的敏感点电磁辐射水平均符合国家标准。

  措施与行动

  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建设 2003年,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络中的广东省环境辐射研究监测中心和江苏省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通过了国家级计量认证复审,天津市辐射环境管理所、云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通过了国家级计量认证,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和包头市辐射环境管理处通过了省级计量认证复审,其中江苏省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还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认可。

  测量培训和比对 2003年,组织了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络总α、总β放射性测量和无线电干扰测量培训和比对活动,全国共有25个省市90名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和比对活动。

  核与辐射事故、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响应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北京、天津、山西、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南、浙江、广西、江苏、宁夏、安徽、贵州、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编制了本辖区《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方案》。新疆、黑龙江、河南、浙江、广西、江苏、宁夏、四川、山西、陕西等省、市、自治区分别编制了本辖区《处置核和辐射恐怖事件实施方案》。

  加强对放射源安全的统一监管 为进一步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中央编办发文明确由环保部门(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放射源的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置安全的统一监管,理顺了放射源安全管理体制,

  反恐演习 2003年,为验证《国家环保总局处置核和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实施方案》的适宜性和可操作性,检验反恐应急响应组织的快速及时的响应能力,检验反恐应急、应急通信系统的有效性、反恐现场监测和事故评价能力,国家环保总局分别为2003年2月25日和2003年9月27日组织了两次处置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演习。

森 林/草 地
状况


  森林 全国森林面积达到15894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24.9亿立方米,人工林保存面积达到4666.7万公顷,居世界之首。20多年来,全国参加义务植树的人数达82.2亿人次,完成义务植树398.4亿株。中国森林面积居世界第5位;森林蓄积量列第7位。但森林覆盖率只有16.55%,相当于世界森林覆盖率(27%)的61%。全国人均占有森林面积0.128公顷,相当于世界人均占有量(0.6公顷)的五分之一,人均森林蓄积9.048立方米,只有世界人均蓄积(72立方米)的八分之一,仍属森林资源贫乏国家。

  中国人均年木材消耗量为0.29立方米,是世界人均年木材消耗量(0.58立方米)的二分之一,是发达国家的三分之一,但供需矛盾仍很突出。现有森林资源的年合理供给量为2.2亿立方米,仅占需求量的40%。

  草原 全国天然草原近4.0亿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41.7%,居世界第二位,但人均占有草原只有0.33公顷,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中国天然草原主要分布于年降水量小于400毫米的干旱、半干旱地区及东北西部和南方草山草坡区。牧区有草原19315.9万公顷,半农半牧区有草原5852.6万公顷,农区和林区有草原12114.8万公顷,湖滨、河滩、海岸带有草地2000万公顷,分别占全国草原总面积的49.2%、14.9%和30.8%、5.1%。

  病、虫、鼠害 2003年,全国森林病虫鼠害发生总面积为878.5万公顷,防治面积为574.2万公顷,占发生面积的65.36%,与上年相比,发生面积增加了54.9万公顷,防治面积增加了17.7万公顷。其中主要病虫鼠害为松毛虫,2003年松毛虫发生面积139.8万公顷,比上年减少了10.3万公顷。2003年红脂大小蠹发生面积21.6万公顷,比上年减少了13.8万公顷。

  2003年,全国草原鼠害成灾面积3900万公顷,其中严重危害面积近2000万公顷,仅春季就发生草原鼠害面积达1800万公顷,严重危害面积近900万公顷。被鼠类危害造成的“鼠荒地”或叫“黑土滩”面积达800万公顷,占北方可利用草原总面积的3.6%。全年防治面积为666.7万公顷,占成灾面积的17.5%,挽回经济损失约6.2亿多元。

  2003年,草原虫灾发生面积近2666.7万公顷,其中草原蝗虫危害面积达0.18万公顷。亚洲飞蝗从哈萨克斯坦再次迁入我国新疆为害,西藏阿里地区飞蝗起飞危害草原和农区,内蒙古草原蝗虫大规模扩散迁飞,袭击了呼和浩特、二连浩特等8个城镇,前沿已达北京延庆地区。2003年累计防治草原虫害483万公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4亿元。

  火灾 2003年,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10463起,比上年增加39%。其中,森林火警5582起,比上年增加25.4%;一般森林火险4860起,比上年增加59.6%;重大森林火险14起,比上年减少41.7%;特大森林火灾7起,与上年持平。受害森林面积45.1万公顷,比上年增加846.9%。因扑救森林火灾死亡39人,比上年增长77%。2003年,国家共安排森林防火资金5.8亿元,比上年增长167%。

  2003年,全国共发生草原火灾387起。其中火警318起,一般草原火灾60起,重大草原火灾6起,特大草原火灾3起。受害草原面积8.97万公顷,扑火中伤2人,烧死伤牲畜129头(只)。火灾涉及内蒙古、新疆、黑龙江、青海、四川、甘肃、河北、吉林、辽宁、宁夏、陕西、山西12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草原退化情况 中国90%的天然草原不同程度地退化,其中严重退化草原近1.8亿公顷。全国退化草原的面积每年以200万公顷的速度扩张,天然草原面积每年减少约65~70万公顷。草原质量不断下降。20世纪80年代以来,北方主要草原分布区产草量平均下降幅度为17.6%,下降幅度最大的荒漠草原达40%左右,典型草原的下降幅度在20%左右。产草量下降幅度较大的省区主要是内蒙古、宁夏、新疆、青海和甘肃,分别达27.6%、25.3%、24.4%、24.6%、20.2%。
  措施与行动

  六大林业重点工程 2003年,全国造林面积911.9万公顷,比上年增长17.26%,其中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共完成造林面积826.3万公顷,占总造林面积的90.61% 。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2003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木材产量继续调减,工程区公益林建设成就显著。自1998年试点以来,累计完成人工造林171.0万公顷,飞播造林197.7万公顷,新封山育林843.3万公顷。其中,2003年完成造林面积68.8万公顷,包括人工造林18.2万公顷,飞播造林50.6万公顷,新封山育林61.4万公顷。

  退耕还林工程 2003年是《退耕还林条例》正式施行、退耕还林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的第一年。从1999年至2003年,累计完成退耕还林任务1219.4万公顷,包括退耕地造林586.0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633.4万公顷。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2003年是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实施以来各项建设任务最重,投资规模最大的一年。截止2003年底,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5省(区、市)累计完成治理任务307.7万公顷,其中,完成林业建设任务293.2万公顷。完成小流域综合治理14.5万公顷。在林业建设任务中完成营造林227.6万公顷。完成草地治理65.6万公顷。2003年,5省(区、市)共完成治理任务132.2万公顷,包括林业建设任务111.2万公顷,草地治理任务15.2万公顷,小流域治理任务5.8万公顷。2003年共完成造林82.4万公顷,完成水利工程5380处。

  三北及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2003年,三北及长江流域防护林工程共完成造林53.4万公顷,包括人工造林48.7万公顷,飞播造林4.7万公顷。其中“三北”防护林工程27.5万公顷,长江流域防护林工程11.3万公顷,沿海防护林工程3.4万公顷,珠江防护林工程4.5万公顷,太行山绿化工程5.0万公顷,平原绿化工程1.6万公顷。工程区完成新封山育林32.5万公顷,低产低效林改造4.4万公顷。新建农田防护林带折合面积5.9万公顷。

  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 2003年,全国速生丰产林建设成效明显,全年共完成各种地类造林5.9万公顷,其中,荒山荒地造林2.1万公顷,迹地造林2.5万公顷,非林业用地造林1.3万公顷,改培面积1.1万公顷。按培养目的划分,人造板工业原料林、浆纸林、大径级用材林所占比重较高,其中仅人造板原料林一项就占43.6%。从树种上看,北方依然是杨树、泡桐为主,南方则是桉树、相思树,分别占全部造林的32.38%和27.46%。

  重大草地保护工程 2003年,重点实施了西部牧区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天然草原植被恢复与建设等重大项目。中央西部国债投资17.5亿元。其中,天然草原植被恢复建设3亿元,牧草种子生产繁育基地建设2亿元,退牧还草工程项目12.5亿元。建成人工饲草料基地99.75万亩,围栏改良215.52万亩,棚圈18.635万平方米,鼠虫害治理25.2万亩,种子扩繁田21.96万亩,完成禁牧休牧围栏1亿亩。项目区的草原植被覆盖度普遍比建设前提高10~15个百分点,产草量普遍增加100公斤/亩左右,有效减少了水土流失。据四川省项目区测定,每亩减少水土流失190公斤。

  创建园林城市 截止2003年,已有43个城市(区)成为国家“园林城市(区)”。

  中国人居环境奖 截止2003年,共有深圳、大连、杭州、南宁、石河子、青岛、厦门和三亚8个城市获得建设部设立的“中国人居环境奖”。有89个城市或项目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有力地推动了城市政府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工作。

气 候 与 自 然 灾 害
状况


  全国基本气候状况 2003年度(2002年12月至2003年11月),全国年度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偏多,但降水分布不均。北方地区明显偏多,为1961年以来的第二个多雨年;南方地区降雨偏少,江南、华南为1961年以来降雨最少年;淮河流域汛期、黄河中下游秋季发生严重洪涝;东北春季、南方夏秋季均出现大范围干旱。全国年度平均气温比常年值偏高,已经连续七年高于常年值。为1961年以来的第五个高温年。江南、华南夏季遭受罕见高温热浪袭击。

  2003年,中国气象灾害发生较频繁,其中台风、沙尘暴等灾害较前几年偏轻,干旱、暴雨洪涝、高温、低温连阴雨、冰雹等灾害相对较重。本年度气象灾害为中等偏重年份。

  降水分布 2003年,全国平均降水量为640.9毫米,较常年值偏多33.9毫米。北方地区本年度平均降水量比连续干旱的前4年有明显增加,是1961年以来第2个多雨年;而南方地区降水量偏少,江南、华南为1961年以来降水最少年。2003年度渭河至黄河下游一线以南大部地区及西南地区东部和南部降水量一般有800~1500毫米,局部地区超过1500毫米;东北、华北大部及西北东南部有300~800毫米,西北中西部不足300毫米。与常年相比,长江以北大部及东北北部降水偏多,其中黄淮西部、南疆等地偏多5成~1倍以上;长江以南及东北东部和中南部降水偏少。

  气温分布 2003年度全国平均气温9.9℃,比常年值偏高0.6℃,已连续7年高于常年值。南方地区气温偏高明显,为1961年以来最暖的一年。与常年相比,除华北南部、黄淮西部等地外,全国大部地区气温偏高,其中东北中部、西北南部及南方的部分地区偏高1~2℃。

  气候灾害 2003年度,中国出现了干旱、暴雨洪涝、高温、低温连阴雨、台风、风雹、沙尘暴、雪灾、冻害、大雾等多种气象灾害及异常气候事件,灾情为中等偏重年份。少雨干旱和暴雨洪涝仍是主要的气象灾害,受灾面积超过总受灾面积的四分之三。【干旱】东北春旱和南方伏秋连旱是2003年干旱的主要特点。东北大部自2002年秋季开始降水一直偏少,本年度冬春降水量又普遍较常年偏少3~8成,尤其1~5月东北地区平均降水量仅次于1993年和1965年,是自1954年以来第3个少雨年。盛夏,长江以南大部高温少雨,7月~8月上旬降水总量一般仅有50~200毫米,普遍偏少3~8成。秋季,南方大部降水仍然偏少,其中浙江、江西、湖南、福建、广西自夏季以来持续少雨,5省7~11月平均降水量远低于多年平均值,为1954年以来极小值。【暴雨洪涝】淮河流域梅雨期(6月21日~7月22日)先后出现6次集中降雨过程,过程降水量普遍有400~500毫米,江苏、安徽两省沿淮地区及河南东南部的部分地区达500~600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1~2倍。主汛期流域平均降水量仅次于1954年,为近50年来第二位。由于雨区和降雨时段集中,雨量大,导致淮河流域干、支流水位普遍上涨,超过警戒水位,王家坝分别于7月3日和11日两次开闸泄洪,这是1991年淮河大水之后王家坝首次开闸泄洪,淮河流域形成了1991年以来最大的洪水。【高温】2003年夏季,中国南方地区遭受大范围热浪袭击,特别是江南、华南出现持续高温天气,历时1个多月,局地近2个月,为历史同期罕见。长江中下游至华南北部地区夏季极端最高气温达到38~40℃,浙江中南部、福建北部、江西中部等地达40~43℃,浙江、福建、江西大部以及江苏、安徽、广东、广西等地的局部地区极端最高气温超过了历史同期最高记录。夏季高温日数,长江中下游及其以南大部普遍有10~30天,江南中东部、华南北部达30~50天。与常年同期相比,上述大南方地区盛夏(7~8月上旬)35℃以上高温日数及整个夏季(6~8月)38℃以上高温日数均达1961年以来极大值。【台风】2003年(1~12月),西北太平洋和南海上共有21个台风生成,其中有6个在中国登陆,登陆台风个数比常年略偏少,造成的经济损失也轻于往年。第7、12、13号台风登陆时强度强、破坏力大,给沿海部分地区造成严重损失。【沙尘暴】2003年春季,中国共出现了7次沙尘天气过程,其中有2次沙尘暴。与过去几年相比,本年度沙尘天气过程偏少、范围偏小,所造成的影响也较轻。【雪灾】2003年冬季(2002年12月-2003年2月),受强冷空气频繁影响,内蒙古出现近30年罕见的大范围降雪、降温天气,且持续时间长,个别地区出现暴雪,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等牧区发生雪灾。其中锡盟牧区在2002年10月下旬,大部地区已形成积雪,局部出现雪灾,12月中、下旬由于出现持续强降雪、降温天气,致使雪灾范围不断扩大,最大积雪深度达20~40厘米;进入1月份,灾情加重,到2月底牲畜仍无法出牧采食。

  地震灾害 2003年中国境内共发生5级以上地震37次,其中7级以上地震1次,6~7级地震7次,5~6级地震29次。大陆地区27次,台湾地区7次,东海2次,南海1次。

  大陆地区有21次地震成灾事件。地震灾害共造成受灾面积约78143平方公里;受灾人口约298万,其中死亡319人。地震灾害总的直接经济损失46.6亿元。
 

  地质灾害 2003年全国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13832起,造成743人死亡、125人失踪、56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8.65亿元。地质灾害比较严重的省份有四川、陕西、湖南等。

  海洋灾害 2003年全国海洋灾害属正常年份。全年因海洋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80.5亿元,较上年增加约22%。受灾人口2000多万,其中死亡、失踪128人。风暴潮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8.77亿元,死亡、失踪25人,是2003年的主要海洋灾害。
  
  措施与行动

  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 中国气象局与国土资源部联合开展了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6月1日起在中央电视台发布了预警预报信息。各省(区、市)也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共发布滑坡、泥石流等预警预报500多次,成功避让地质灾害697起,避免伤亡29514人,减少损失4亿多元。

  增雨防雹 全国有30个省(区、市)开展了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增雨作业面积达300万平方公里,防雹保护面积41万平方公里。

  地震监测系统 截止2003年底,基本建成了国家、区域、市县三级地震监测体系,包括:由48个地震台组成的国家数字地震台网、23个省级区域数字遥测地震台网;由25个连续观测GPS基准站和56个基本站、约1000个流动观测点组成的地壳运动观测网络。完成159个数字化前兆观测台站的改扩建,使全国现有50%的测震台站、30%的前兆台站实现了数字化。全国4.0级以上地震均可得到有效监控,全国大震速报台网可在25分钟内完成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的速报,各省(区、市)的区域遥测台网15分钟内即能完成。

  震灾预防 编制了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为重大工程和一般民用建筑提供了科学合理的抗震设防要求。实现了抗震设防要求以烈度表述向以地震动参数表述的过渡。

  地震紧急救援 国务院、中央军委2001年批准组建的第一支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在2003年2月对新疆巴楚—伽师6.8级地震和5月阿尔及利亚6.7级地震、2003年12月新疆昭苏地震及2003年12月伊朗巴姆7.0级地震中,实施了两次国内和两次国际救援,显示出中国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已基本具备了国内外救援能力。

淡 水 环 境
状况

  2003年度七大水系407个重点监测断面中,38.1%的断面满足Ⅰ~Ⅲ类水质要求,32.2%的断面属Ⅳ、Ⅴ类水质,29.7%的断面属劣Ⅴ类水质。其中七大水系干流的118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53.4%,Ⅳ、Ⅴ类水质断面占37.3%,劣Ⅴ类水质断面占9.3%。各水系干流水质好于支流水质。

七大水系水质类别比例

  海河水系污染严重,劣Ⅴ类水质断面占50%以上;辽河水系总体水质较差,劣Ⅴ类水质断面占40.6%;黄河水系总体水质较差,支流污染普遍严重;淮河干流以Ⅳ类水体为主,支流及省界河段水质仍然较差;松花江水系以Ⅳ类水体为主;珠江水系、长江干流及主要一级支流水质良好,以Ⅱ类水体为主。

  按照综合污染指数比较,2003年度七大水系污染程度由重到轻依次为:海河、辽河、黄河、淮河、松花江、长江、珠江。

  与上年相比,海河、辽河和淮河污染程度略有减轻,松花江、珠江和黄河支流污染加重。

  七大水系主要呈现为有机污染,主要污染指标是石油类、生化需氧量、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等。

  长江水系 国控监测断面103个,其中Ⅰ~Ⅲ水质比例占71.8%,Ⅳ~Ⅴ类占17.5%,劣Ⅴ类占10.7%。

  长江水系的主要污染指标是石油类、氨氮。

  黄河水系 黄河水系总体水质属中度污染,44个国控监测断面中,劣Ⅴ类水体占38.7%。干流22个断面中Ⅱ~Ⅲ类水质占31.8%、Ⅳ~Ⅴ类占54.6%、劣Ⅴ类占13.6%,干流水质好于支流。

  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

  珠江水系 珠江水系水质总体良好。33个国控监测断面中,81.8%的断面为Ⅰ~Ⅲ类水质,12.1%的断面属Ⅳ类水质,6.1%的断面属劣Ⅴ类水质。

  主要污染指标是挥发酚、氨氮和石油类。

  松花江水系 41个国控监测断面中,Ⅲ~劣Ⅴ类水质比例分别为:7.7%、64.1%、10.3%和17.9%。

  嫩江和松花江干流以Ⅳ类水质为主。主要污染指标是石油类、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

  淮河水系 86个国控监测断面中,Ⅱ~Ⅲ类水质断面占18.6%,Ⅳ、Ⅴ类水质断面占41.9%,劣Ⅴ类水质断面占39.5%。

  淮河干流14个断面中,Ⅱ、Ⅲ、Ⅳ、Ⅴ类水质比例分别为14.3%、21.4%、57.1%和7.1%。56.8%的省界河段水质为劣Ⅴ类。

  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石油类和生化需氧量。

海河水系 65个国控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的断面占21.5%,Ⅳ、Ⅴ类水质的断面占24.6%,53.9%的断面为劣Ⅴ类水质。海河水系污染仍严重,但与去年相比水质有所改善。

  海河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生化需氧量和石油类。

  辽河水系 37个国控监测断面中,满足Ⅲ类水质要求的断面占29.7%,Ⅳ、Ⅴ类水质的断面占29.7%,劣Ⅴ类水质断面为40.6%。辽河水系总体水质属中度污染。

  主要污染指标为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和挥发酚。

  浙闽片河流 18条河流的30个断面中,Ⅱ类水质的断面占33.3%,Ⅲ类水质断面占30.0%,Ⅳ类水质断面占36.7%。主要污染指标是挥发酚、石油类和氨氮。

  西南诸河 总体水质属轻度污染。10条河流的17个断面中,Ⅰ、Ⅱ类水质的断面占58.8%,Ⅳ、Ⅴ类水质断面占29.4%,劣Ⅴ类水占11.8%。红河河口县河段的2个断面水质污染严重,主要污染指标是铅和高锰酸盐指数。

  内陆河流 总体水质良好。7条河流的19个断面中,满足Ⅰ、Ⅱ、Ⅲ、Ⅳ类水质的断面分别占21.1%、42.1%、21.0%和15.8%。主要污染指标是石油类。

  三峡库区水质 三峡库区6个断面中,1个断面为Ⅲ类,其余5个断面均为Ⅱ类水质。

  南水北调工程(东线)沿线水质 监测12个断面,Ⅱ类水质断面1个,占8.3%;Ⅳ类水质断面3个,占25.0%;Ⅴ类水质断面有2个,占16.7%;劣Ⅴ类水质断面有6个,占50.0%。主要污染指标是氨氮、生化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

  湖泊水库

  2003年度监测的28个重点湖库中,满足Ⅱ类水质的湖库有1个,占3.6%;Ⅲ类水质湖库有6个,占21.4%;Ⅳ类水质湖库有7个,占25.0%;Ⅴ类水质湖库有4个,占14.3%;劣Ⅴ类水质湖库有10个,占35.7%。

  太湖 太湖湖体污染较重,监测的21个点位中,无Ⅰ~Ⅲ类水体,属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点位比例分别为14.3%、14.3%和71.4%。但与上年相比,太湖湖体水质有明显改善。主要污染指标为总氮和总磷。湖体营养状态指数为57.8,仍处于轻度富营养化状态。

  太湖环湖河流水质与上年相比有所改善,但主要河流仍污染严重。89个监测断面中,高锰酸盐指数符合Ⅰ~Ⅲ类水质要求的断面占58.4%。水质综合评价,Ⅱ~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9.0%、48.3%和42.7%。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生化需氧量。

  滇池 污染严重,与上年相比,滇池湖体水质略有下降。草海和外海水质均为劣Ⅴ类,草海污染重于外海。外海高锰酸盐指数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总磷达Ⅴ类水质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总氮和总磷。草海和外海的营养状态指数分别为76.4和62.7,全湖平均达72.0,属重度富营养。

  滇池环湖河流水质较差,8个监测断面中,4个断面为劣Ⅴ类水质,占监测断面总数的50.0%。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生化需氧量。

  巢湖 巢湖西半湖水质为劣Ⅴ类,东半湖水质为Ⅴ类,全湖平均为劣Ⅴ类。与上年相比,水质基本持平。湖体高锰酸盐指数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主要污染指标是总氮和总磷。

  富营养化评价表明,西半湖为中度富营养,东半湖为轻度富营养,全湖平均为中度富营养。

  巢湖12个环湖河流监测断面中(包括两个纳污控制断面),4个断面水质为Ⅲ类,2个断面水质为Ⅳ类,6个断面水质为劣Ⅴ类。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

  其它大型湖泊 监测的其它10个重点大型淡水湖泊中,兴凯湖水质为Ⅱ类,洱海和博斯腾湖水质为Ⅲ类,洪泽湖和鄱阳湖水质为Ⅳ类,洞庭湖水质为Ⅴ类,南四湖、白洋淀、达赉湖和镜泊湖水质为劣Ⅴ类。湖泊的主要污染指标是总氮、总磷和生化需氧量等。洱海、洞庭湖和鄱阳湖为中营养,洪泽湖、达赉湖和南四湖为轻度富营养。

  城市内湖 城市内湖水质较差,北京昆明湖和杭州西湖水质为Ⅳ类,南京玄武湖水质为Ⅴ类,武汉东湖和济南大明湖水质为劣Ⅴ类。主要污染指标是总氮和总磷。

  富营养化评价表明,昆明湖为中营养,大明湖为重度富营养,其他3个城市内湖均为中度富营养。

  大型水库 监测的10个大型水库中,密云水库、千岛湖、石门水库和董铺水库水质为Ⅲ类,于桥水库和丹江口水库水质为Ⅳ类,大伙房水库和松花湖水质为Ⅴ类,崂山水库和门楼水库水质为劣Ⅴ类。大型水库的主要污染指标为总氮、总磷。大型水库富营养化程度较轻。

  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2003年,全国47个环保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良好。31个城市全年水质达标率大于80%,水质状况良好,其中22个城市水质达标率为100%,水质状况优;8个城市水质达标率在50%~79.9%之间,水质一般;8个城市水质达标率小于50%,水质较差。与上年相比,全国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基本稳定。

  地表水源主要超标项目为总氮、粪大肠菌群、生化需氧量等;地下水源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硬度、硫酸盐等。

  地下水

  全国194个主要地下水水位监测城市和地区中,有61个城市和地区地下水水位呈上升趋势,占监测总数的31.4%;60个城市和地区地下水水位呈下降趋势,占31.0%,比上年减少19个百分点;73个城市和地区水位基本保持平衡,所占比例为37.6%。

  2003年地下水水质在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有恶化趋势。大部分城市和地区存在一定程度的点状或面状污染。污染区仍然以人口密集和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城市中心区为主,超标指标有矿化度、总硬度、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铁、锰、氯化物、硫酸盐、pH值、氟化物、酚等。铁、锰和“三氮”污染在全国各地区均比较突出,矿化度、总硬度、硝酸盐超标主要分布在东北、华北、华东、中南和西北地区。

  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03年,全国工业和城镇生活废水排放总量为460.0亿吨,比上年增加4.7%。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12.4亿吨,比上年增加2.5%;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247.6亿吨,比上年增加6.6%。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1333.6万吨,比上年减少2.4%。其中工业废水中COD排放量511.9万吨,比上年减少12.3%;城镇生活污水中COD排放量821.7万吨,比上年增加5.0%。废水中氨氮排放总量129.7万吨,比上年增加0.7%。其中工业废水中氨氮排放量40.4万吨,比上年减少4.0%;城镇生活污水中氨氮排放量89.3万吨,比上年增加3.0%。

   2003年,全国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89.2%,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其中重点企业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0.5%,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非重点企业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77.7%,比上年下降2.6个百分点。

  措施与行动

       《〈“三河”、“三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实施计划》

  国家环保总局编制完成了《〈“三河”、“三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实施计划》和三峡、南水北调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

  建立了重大环境问题预警机制 国家环保总局实行了全国重点流域海域水污染状况季报制度;建立了重大环境问题预警机制;并与水利部建立水量水质信息通报制度和重大水事会商制度。

  重点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取得一定进展 “三河三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中共安排1534个治污项目,总投资1036.3亿元。截止2003年底已完成项目472个,占应建项目总数的30.8%;在建项目310个,占20.2%;未动工项目752个,占49.0%。其中进展最快的是太湖流域,255个项目中,有137项已经完成,占53.6%;93项在建,占36.5%;25项未动工,占9.8%,江苏、浙江和上海项目开工率均在75%以上。

大 气 环 境
状况


  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上有所好转,监测的340个城市中,142个城市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居住区标准),占41.7%,比上年增加7.9个百分点;空气质量为三级的城市有107个,占31.5%,比上年减少3.5个百分点;劣于三级标准的城市有91个,占26.8%,比上年减少4.4个百分点。

  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城市的居住人口占统计城市人口总数的36.4%,比上年增加10.3个百分点。

  大城市空气污染重于中小城市,10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中,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比例低。
  空气中主要污染物 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仍是颗粒物,54.4%的城市颗粒物浓度超过二级标准;空气质量劣三级的城市中80%的城市颗粒物超过三级标准。颗粒物污染较重的城市主要分布在西北、华北、中原和四川东部。

  与上年相比,颗粒物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比例增加9.1个百分点,超过三级的城市比例减少8.6个百分点。

  25.6%的城市二氧化硫超过二级标准。与上年相比,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超过三级标准的城市比例增加3.6个百分点。二氧化硫污染较重的城市主要在山西、河北、河南、湖南、内蒙古、陕西、甘肃、贵州、四川和重庆等地区。
  所有统计城市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均达到二级标准,但北京、广州等城市二氧化氮浓度相对较高。

  重点城市空气质量 113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中,37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40个城市空气质量为三级,36个城市空气质量劣于三级,分别占32.7%、35.4%和31.9%。

  47个全国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24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16个城市空气质量为三级,7个城市空气质量劣于三级,分别占51.1%、34.0%和14.9%。与上年比较,达标城市数增加6个,劣于三级城市数减少4个。
  

  “两控区”二氧化硫污染状况 监测的340个城市中,有64个城市位于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二氧化硫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占39.1%;超过三级的城市比例占35.9%,比上年增加7.8个百分点。有116个城市位于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占75.0%,比上年减少4.5个百分点;超过三级的城市比例比上年增加2.7个百分点。“两控区”二氧化硫污染有所加重。

  酸雨状况 487个市(县)的降水监测结果显示,2003年降水年均pH值范围为3.67(江西省萍乡市)~8.40(甘肃省嘉峪关市)。出现酸雨的城市265个,占上报城市数的54.4%;年均pH值小于和等于5.6的城市182个,占上报城市数的37.4%;酸雨频率大于40%的城市138个,占28.4%。

  与上年相比,出现酸雨的城市比例增加4.1个百分点;降水年均pH值小于和等于5.6的城市比例上升了4.7个百分点,其中降水年均pH值小于4.5 的城市比例增加2.8个百分点;酸雨频率超过40%的城市比例上升了7.2个百分点,酸雨污染较上年加重。

  酸雨分布范围基本稳定,2003年降水年均pH值小于5.6的城市主要分布在华东、华南、华中和西南地区。华中酸雨区和西南酸雨区污染比较严重,年均pH值小于或等于5.6的城市比例均超过50%。湖南、江西分别是华中和华东酸雨区酸雨污染最严重的区域,西南酸雨区的贵州省酸雨污染较重。浙江省是华东酸雨区污染最严重的区域。北方城市中,宁夏石嘴山、陕西省渭南和商洛、辽宁的丹东、阜新、铁岭和吉林的图们降水年均pH值小于5.6。

  酸雨控制区 酸雨控制区106个城市中,降水年均pH值范围为3.67(江西省萍乡)~7.30(云南省开远市),出现酸雨的城市95个,占89.6%。酸雨频率超过40%的城市比例为53.7%,比上年上升了6.9个百分点。湖南省怀化和吉首,浙江省温州和江西省抚州4个城市酸雨频率超过95%,其中抚州酸雨频率达到100%。年均pH值小于或等于5.6的城市有75个,占70.8%,比上年减少1.8个百分点;降水pH值小于5.0的城市比例为48.1%,增加5个百分点。江西省萍乡、四川省宜宾和湖南省吉首的年均pH值低于4.0。

  酸控制区内酸雨污染范围基本稳定,但污染严重的区域进一步加重。
  

  2003年,全国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158.7万吨。其中工业来源的排放量1791.4万吨,生活来源的367.3万吨。烟尘排放总量1048.7万吨。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846.2万吨,生活烟尘排放量202.5万吨。工业粉尘排放总量1021万吨。

  措施与行动

  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完成了河南、山西、山东、上海、天津、柳州等地的二氧化硫排污交易试点工作。

  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国家环保总局继续对新生产机动车实施型式核准,开始对重型汽车的国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型式核准,对机动车和发动机生产企业开展生产一致性抽查。开展了在用机动车污染排放定期检测工作。

  北京市空气质量改善 北京市提前完成第九阶段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空气质量由劣三级改善为三级,日空气环境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60%的目标顺利实现。

固 体 废 物
 状况


  2003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0.0亿吨,比上年增加6.3%;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1941万吨,比上年减少26.3%。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5.6亿吨,综合利用率为55.8%,比上年增加3.8个百分点。危险废物产生量1171万吨,比上年增加17.1%。

  2003年,全国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4857万吨,比上年增加8.8%;其中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为7550万吨,比上年增加2.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50.8%。

  秸秆综合利用 2003年,农业部把实施重点地区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利用作为2003年为农民办的11件实事之一。在北京、天津、石家庄、郑州、西安、济南、成都、南京、上海、重庆10个大城市郊区,北京首都机场、天津机场、西安咸阳机场、成都双流机场、南京禄口机场五个重点机场周边,京珠(北京—郑州段)、沪宁、济青、西宝、成渝五条高速公路沿线建设50个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区,并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66.7万公顷。

  2003年,全国机械化秸秆还田面积达1459万公顷,比上年增加17.9万公顷,青贮秸秆1.4亿吨,氨化秸秆5650万吨,建设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488处。其中,10个重点省(市)秸秆机械化还田利用面积达到930万公顷,占10省(市)种植面积的31%,比上年底增加324万公顷;秸秆综合利用面积达到1450万公顷,占10省(市)种植面积的48%。

  措施与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3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并启动了该法的修订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003年6月16日,国务院颁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为配合《条例》实施,国家环保总局与卫生部联合发布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并发布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等标准和规范。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2003年,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制订了《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后印发各地实施。《规划》要求用3年时间建设综合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31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300座,基本实现全国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的安全处置。规划总投资150亿元。

  《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通知》 经国务院同意,2003年1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通知》。

  收缴毒鼠强专项整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63号)精神,国家环保总局制定了全国“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发布了“毒鼠强”销毁处置方案和技术要求;指导各省级环保局认定了42家定点处置单位。进行了全国“毒鼠强”安全处置大检查,各省收缴的剧毒鼠药95%以上已经集中销毁。

  三峡库底清理 2003年三峡水库蓄水前,国家环保总局对三峡库底清理工作开展了联合执法监察。

  进口废物环境管理 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与海关总署、香港环保署、香港海关开展了首次内地与香港打击废旧电器走私联合行动,查获涉嫌非法走私旧电器案件8起,共查扣旧电器1256件、环保不合格废五金杂件30余吨。

  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 2003年,共审核和签发了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98份。签发《有毒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4922份,出口放行通知单1200份。登记进口量50万吨,出口5.1万吨。国家环保总局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将硫化汞列?lt;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的公告》。

  城市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截止2003年底,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面积247880万平方米,其中:机械清扫面积40223万平方米,机械清扫率16.2%,比上年增加0.1个百分点。全年清运生活垃圾、粪便18332万吨,大中城市垃圾粪便基本日产日清。

耕 地/土 地
 状况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全国耕种的耕地面积为12339.22万公顷,人均耕地已由上年的0.098公顷降为0.095公顷,不足世界人均耕地的一半;另有园地1108.16万公顷,林地23396.76万公顷,牧草地26311.18万公顷,其它农用地2550.83万公顷,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2535.42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14.52万公顷,水利设施用地356.53万公顷,其余为未利用地。

  2003年,全国净减少耕地253.74万公顷,生态退耕是耕地面积减少的主要因素。生态退耕223.73万公顷,包括退耕还林211.7万公顷,退耕还草11.95万公顷,退田还湖0.09万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净减少耕地33.13万公顷,比上年多6.27万公顷。灾毁耕地面积5.04万公顷,低于往年平均水平。

  化肥、农药使用情况 2003年全国农药使用量131.2万吨,化肥使用量4339.5万吨,其中氮肥2157.3万吨,磷肥712.2万吨,钾肥422.5万吨,复合肥1046.2万吨。

  水土流失状况 全国水土流失总面积3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37.1%,其中水蚀面积165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17.2%;风蚀191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19.9%。按流失强度分,全国轻度水土流失面积为162万平方公里,中度为80万平方公里,强度为43万平方公里,极强度为33万平方公里,剧烈为38万平方公里。

  措施与行动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逐步完善 24个省(区、市)建立不同形式的省级耕地占补平衡目标责任制;26个省(区、市)实行补充耕地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挂钩制度;27个省(区、市)建立耕地储备库;21个省(区、市)建立耕地占补平衡统计台帐;城市建设用地补充耕地基本实现“先补后占”;逐步开展按建设用地项目考核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31.08万公顷,其中整理增加耕地6.44万公顷,复垦废弃地增加耕地3.25万公顷,开发增加耕地21.39万公顷。补充的耕地比建设占用和灾毁耕地多3.13万公顷,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补充耕地大于建设占用耕地。

  基本农田实行“五不准” 不准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法律规定的除外);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减少基本农田面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不准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非农建设用地实行“六不报批” 对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验收不合格的不报批;未按规定执行建设用地备案制度的不报批;城市规模已经达到或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已用完的不报批;已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仍有闲置的不报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用地预审的不报批;建设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不报批。

  采取严厉措施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 各地停止审批设立新的开发区和开发区扩区;全国原有各类开发区6015个,已撤消3763个;各地发现土地违法行为17.8万件,立案查处12.7万件,结案12.4万件,罚没款12.2亿元,收回土地5878.4公顷。有925人被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2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排查出违规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2822宗,有效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

  水土流失治理 2003年,全国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16.6万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5.6万平方公里,新增封育保护面积11万平方公里。修建基本农田57.3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经果林和水源涵养林281.3万公顷,种草43.3万公顷,建设淤地坝1560座,水窖、坡面水系等小型水利保持工程31.9万座(处),20多万公顷坡耕地退耕还林。截止2003年底,全国累计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1万平方公里。

  封育保护 北京、河北、陕西、青海、宁夏等省区(区、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实施封山禁牧的决定,全国有25个省(区、市)的894个县实施了封山禁牧,封禁区范围达52万平方公里。

  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 2003年,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北方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60个县开展了以免、少耕和农作物秸秆、残茬覆盖为主要内容的旱区农田保护性耕作技术的示范推广,新增保护性耕作面积8万公顷。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2003年,全国有2.2万个开发建设项目按照水土保护方案组织实施了水土流失防治工作,防治面积1.9万平方公里,拦护弃土弃渣9亿吨,工程沿线和周边地区实现了大面积的绿化和美化。

生 物 多 样 性
状况


  物种 中国约有脊椎动物6266种,约占世界脊椎动物种类的10%。我国约有30000多种高等植物,仅次于世界植物最丰富的马来西亚和巴西,居世界第三位。其中,全世界12科71属750种裸子植物中,中国就有11科34属240多种。针叶树的总种数占世界同类植物的37.8%。

  濒危物种的现状及其变化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全面加强,实施了濒危物种拯救、加强保护体系建设、打击乱捕滥猎、开展科学研究等一系列保护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到目前,大部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急剧下降的趋势已得到有效遏制,种群动态逐步稳定,并有相当数量的濒危物种,如大熊猫、朱鹮、羚牛、扬子鳄、水杉、珙桐等呈现稳中有升的发展趋势。但总体来看,由于栖息地开垦、环境污染等原因,我国野生动植物资源总量不足、过度消耗的状况仍十分严重。

  湿地 中国现有湿地面积6594万公顷(不包括江河、池塘等),占世界湿地的10%,居亚洲第一位,世界第四位。其中天然湿地约为2594万公顷,包括沼泽约1197万公顷,天然湖泊约910万公顷,潮间带滩涂约217万公顷,浅海水域270万公顷;人工湿地约4000万公顷,包括水库水面约200万公顷,稻田约3800万公顷。据初步统计,中国湿地植被约有101科,其中维管束植物约有94科,中国湿地的高等植物中属濒危种类的有100多种。海岸带湿地生物种类约有8200种,其中植物5000种,动物3200种。内陆湿地高等植物约1548种、高等动物1500多种。中国有淡水鱼类770多种或亚种,其中包括许多洄游鱼类,它们借助湿地系统提供的特殊环境产卵繁殖。中国湿地的鸟类种类繁多,在亚洲57种濒危鸟类中,中国湿地内就有31种,占54%;全世界雁鸭类有166种,中国湿地就有50种,占30%;全世界鹤类有15种,中国仅记录到的就有9种。

  措施与行动

  自然保护区 全国共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区1999个,保护区总面积14398万公顷(其中陆地面积13975万公顷,海域面积603万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14.4%。与上年相比,自然保护区数量增加了242个,面积增加了1103.1万公顷,增长率分别为13.8%和8.3%。在已建的自然保护区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26个,面积8871.3万公顷。2003年新批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8个。

  野生动植物保护区 截止到2003年底,国家划定禁猎区2553个,总面积为3828.5万公顷。全国拥有国际重要湿地20处,面积303万公顷。

  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部际联席会 2003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环保总局会同16个部委组成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部际联席会,协调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同时成立了由17位专家组成的“国家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专家委员会”。2003年9~12月,国家环保总局会同13个部委对全国12个省(区、市)的50多个单位开展了生物物种资源执法大检查。

  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 截至2002年底,在长江等七大流域共建立535个湿地类型保护区,面积1600万公顷,使近40%的天然湿地以及33种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在保护区范围得到了较好保护。为保护珍稀濒危水禽,中国已将11种水禽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将22种水禽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对部分珍稀、濒危物种,除在保护区内就地保护外,还进行了人工繁育工作。已建立了扬子鳄、中华鲟、达氏鲟、白鲟、白鳍豚、大鲵及其它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或繁殖中心。安徽省扬子鳄繁育中心的扬子鳄种群已达8000多条。在世界淡水豚的研究领域中,中国关于白鳍豚的科学研究工作处于领先地位;扬子鳄、中华鲟、胭脂鱼等物种的人工繁殖已取得成功;大鲵、海龟、山瑞等物种的人工驯养以及其它相关科研领域里的一些研究也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湿地调查和科学研究 国家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和科研单位就湿地调查、分类、形成演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合理开发利用与管理等领域开展了多方面的科学研究,开展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初步掌握了湿地资源状况。对沼泽、湖泊、红树林、珊瑚礁等生态系统进行了长期深入的研究,积累了大量资料;在一些珍稀水鸟的地理分布、种群数量、生态习性、饲养繁殖、致危因素以及保护策略等方面作了大量研究;通过开展鸟类环志工作,对中国鸟类特别是水鸟的迁徙活动有了深入了解。

  外来入侵生物防治 2003年,农业部成立了“农业部外来入侵生物管理办公室”和“农业部外来入侵生物预防与研究控制中心”。在辽宁全省、云南省开远市、腾冲县及四川省西昌市、宁南县和攀枝花市仁和区(“一省五县”)全面展开以豚草、紫茎泽兰为重点的外来入侵生物灭毒除害试点行动。“一省五县”全年共动员社会各界近800万人次参与豚草和紫茎泽兰的铲除活动,铲除豚草约192亿株,涉及区域86万多公顷,重点部位豚草铲除率达到80%以上;铲除紫茎泽兰4千多公顷。

  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 截止2003年底,国家环保总局共批准8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484个。颁布了《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加强了生态系列创建活动的指导和管理力度。通过考核验收并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总数达到82个。海南、吉林、黑龙江、福建、浙江、山东、安徽和江苏8个省开展生态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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